【基本案情】 2021年8月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相识,2022年4月28日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5月11日举办结婚仪式。婚后二人因琐事经常产生纠纷,2023年3月,原告刘某以在外租房居住为由搬离被告王某父母家庭,在外租了房屋,再未与被告王某见面。随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令婚后所购买的小汽车归其所有。王某情急之下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律师工作】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对案件资料进行了梳理,并和委托人及时沟通,对原告的理由进行了预演,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查清了相应的全部法条,查阅了同类型判决案例,撰写了答辩状,就双方是否已感情破裂、婚后债务是否各自承担一半、婚后购买汽车的归属等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案件结果】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做出了对被告王某有利的判决。王某对律师的处理策略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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