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1年1月10日,A公司与劳动者张某某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6月3日,张某某在操作机械过程中不小心被割伤手指,A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员工将张某某送医。2023年6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A公司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23万元。
【律师工作】律师接受当事人A公司的委托后,梳理全部证据材料,与当事人核对事实情况,计算相应的补助金费用后,制作可视化导图,拟定答辩状、证据目录、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并参加庭审。
【案件结果】劳动仲裁委裁定A公司应向张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合计13万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为委托人A公司减少10万元赔偿金,该结果得到A公司的认可,并对律师工作表示极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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