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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大致包括哪些-银川律师事务所来告诉你

所属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4-05-07    作者:法向(宁夏)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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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工伤意外是常有的事情,工伤赔偿大致包括哪些,其中相关的知识你都了解多少,本周银川律师事务所将为大家详细解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银川律师事务所】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银川律师】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除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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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停工留薪期工资【银川律师事务所】

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并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和福利在停工期间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在对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后,工伤职工停止原来的待遇,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乘以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缴纳交通费、住宿费;
七、伤残辅助器具
由于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工伤职工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已对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并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三个不同级别支付:完全不能照顾自己、大部分不能照顾自己或部分不能照顾自己。标准为统筹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银川律师】
九、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根据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因工死亡的员工发放养老金,以提供主要的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独老人或孤儿每月按上述标准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养老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生前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职工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出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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