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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试用再签合同公司这样做可以吗?

所属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4-05-06    作者:法向(宁夏)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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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都会先约定一个试用期,作为双方考虑的时间。所以先试着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银川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现行的规定,先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里面约定试用期才是合法的做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

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则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约定的一定时间,以相互理解和选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在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约

定,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保证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实现,即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以避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雇劳动者。如

果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则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规定也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试用期的有关规定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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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聘用你后,从未与你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这违反了法律法规。公司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公司不应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公司未与您约定合同期

限,因此所谓的试用期不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即公司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不符合就业条件的规定与您终止劳动合同。鉴于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经形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明确的理由,公司应该承

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建议您在今后申请谈判时要注意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并注意其中的主要条款,以免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如果公司未与员工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则所谓的试用期不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即公司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不符合就业条件的规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假如您或您的家人、亲友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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