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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所属分类: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4-30    作者:法向(宁夏)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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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两个字,很多人对此了解不多。众所周知,债务是借出的钱必须返还的资金,称为债务。国家对债权债权也有相关规定。以下银川律师事务所将为您详细解答。
1、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生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原则上不能与第三人对抗。债权权是一种请求权,债权的收益主要以利息的形式体现,而利息一般是固定的。从会计意义上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通知等。
2、债权的特征
①一般通过合同约定产生
债权一般由合同约定,贷款人享有债权,借款人承担债务。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同时收回贷款并获得利息,债务人同时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消除债权债务。
②债权的期限一般比较短
不允许有无限期的债权存在,从几天到几年不等,这是违法的。
③债权可以转让
投资资金可在债权期内提前收回,具体的债权转让条件可由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协议。

④债权是固定回报的请求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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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因此,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投资者最好选择有担保的债权。一旦债务人无法正常履行债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向担保人追偿来实现债权。
3、债务
债务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从会计意义上看,债务是指单位或个人承担和预期会计造成的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行义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和预付款等。由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经济意义看,债务是指必须返还的资金。除借款资金外,发行债券的,还必须返还本息(本息+利息),这也叫债务。不能偿还的债务称为不履行债务。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债务是共存的,不能单独存在。如果有债权,就会有相应的债务,债权人享有权利,债务人承担义务。
4、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实施某些行为或不实施某些行为。债务人通常是指依法或者合同的债务人﹑合同规定,在借款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是指在财务会计术语中欠他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但股权对应的只能是企业股权,不能是自然人。当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债务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债务人。银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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