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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在哪里以及相关法律知识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 2024-04-17    作者:法向(宁夏)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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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合同的重要性,但有时,由于情况的变化,会出现合同中止的情况。所谓合同中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联系建立之后,由于一定的法律实际出现,消除了合同建立的权利义务联系。很多人经常把暂停合同和解除合同混为一谈,但实际上两者并非一回事。银川律师咨询公司将为大家介绍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前单方面或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

决定提前解散。一般来说,不包括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就是终止,不到期就是终止。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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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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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得从事原工作,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根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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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合同到期和合同终止的区别在于,由于不可抗力,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因为合同不能实现合同意图;在实施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首要债务的,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但是,合同到期的所有可能性都包括在内,当合同到期时,公司应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上是银川律师咨询公司小编整理的内容。银川律师咨询公司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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